marshmallow puff: January 2013

Sunday 6 January 2013

失眠夜隨談

凌晨三時半,睡不著

應該是這兩天睡太多吧

失眠,總會想起這首不知道是詩還是詞,小時候媽媽教我唸的:

深院靜,小庭空
斷續寒砧斷續風
無奈夜長人不寐
數聲和月到簾櫳


好,剛查了一下,原來這是李後主的詞 (題外話google及smartphone果然還真是改變了世界…像我剛才人還一直懶懶的躺著手肘都沒抬一下就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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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午飯過後,我翻箱倒籠找來兩本從中學時代留下來的英文文法書,要借人。 媽媽看著,便跟我閒聊起來。她說我小時候從不用他們逼著讀書,學校獎的書券自己跑去買字典買文法書,暑假還自己走去工聯會唸拼音。我說我是遺傳了她,每次看電視看電影字幕裏有錯字別字就非得要揪出來才安心。誰知道這從小學開始的習慣,竟已變成了本能似的,而且看起來雖然有點無謂,現在卻成了我謀生技能之一(!)

真的…一點沒誇張,當公關除了要動筆寫,更多時候是要動筆改,改別人寫的,甚至改上司寫的。我覺得,寫得好不好通常都蠻主觀的,而且好或不好一般都是老闆們說了算,我這樣small potato一顆意見不重要,反而不能錯才是最重要。這麼大一家公司發出去的東西還錯字別字,你說這成何體統!(雖然這樣有失體統的例子俯拾皆是…)

與其說是遺傳,倒不如說是身教。說是身教比說是訓練適合,因為我媽是那種永遠大不透,快五十歲還是沒半點恬靜成熟,待人處事總是少根筋的人(衷心希望她沒在看這blog@@),所以她壓根兒就沒想過要怎麼訓練我,只是剛好她也對語文有興趣,有堅持,而且覺得挑別人的錯處很好玩,很有成功感,於是就鬧著我一起玩。久而久之,就養成我一看到字用不對就覺得礙眼的習慣來,也養成了我對文字的一份執著。

執著很重要。要能找出錯字別字,首先你自己要記得哪個才是正字。這就得下一番苦功了。除了平常多留意多用心記之外,還要不怕麻煩,看到不懂的就去查,查過又忘了的就再查。直到現在,我們一家人有時候看電視看到艱深的字想知道怎麼讀怎麼解,又或是有時候爭辯起來一個字怎麼用才對,解決辦法仍是:猜輸嗰個去查字典。

近年網絡上很流行利申,我也趕一下潮流。利申:我家並不是甚麼書香世家,媽媽只是中學畢業,爸爸更是十五歲便進社會打工養家,筆者也只是在香港土生土長,二流中學混了七年後擠進了二流大學畢業的平凡OL。我們都沒有淵博的知識,有的只是一份執著。

跟媽媽聊著聊著,我說謝謝她從小到大一本補充練習都沒買過給我,也一次也沒有把我送去甚麼補習班。也許我對語文的興趣一半是遺傳來的,一半是跟她玩玩鬧鬧玩出來的。(我承認我到現在還是覺得proofreading好好玩 @@)

有了興趣,小朋友就會想多學一點,當他學多了一點,比同齡小朋友自然優勝一點點,那就帶來一點點驕傲和成功感,然後這份滿足感會推使他們繼續努力,再多學一點點,再一點點。興趣,是父母們買一貨櫃的補充練習把小朋友砸死都逼不來的。(如果你曾經替人補習你會了解一貨櫃絕對不是誇張法)

說實在的,你根本沒可能令小朋友完全明白讀書叻語文叻有多麽有用多麽重要。像我也是到了大學最後一年才回想起來,終於了解到自己的A-level其實是靠語文比別人稍稍好一點點才讓我能勉勉強強拉扯進了大學,你說7,8歲的時候怎會明白?說穿了那時的我只是覺得好玩,作文貼堂好勁,同埋英文叻過同學好型,僅此而已。

所以,與其要小朋友"feel the need",倒不如先讓他們"feel good"。

Wednesday 2 January 2013

夢想

夢想在心裏蘊釀、發酵、壯大,直至好像快要從胸口裏炸出來的感覺,讓我躁動不安而又前所未有地充滿朝氣和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