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shmallow puff: 2012

Saturday 22 December 2012

見家長

在《我老婆唔夠秤》一戲中, 未夠秤的阿Sa要和伊健的朋友見面, 為了顯得成熟一點, 她把自己打扮成花樣年華的張曼玉一般, 還故意背了一大堆國際時事作話題。
兩個人走在一起,除了兩個人相處之外,某程度上也代表了兩個世界融合。除非有特別原因某一方不能見光,否則一般都會把對方介紹給自己的朋友,從而讓對方了解自己的圈子和生活,這對認識一個人有很大幫助。小時候就看過一本書,鼓勵年輕人找對象不要只管兩個人約會,反而應該從一大班朋友的活動中悄悄觀察,因為我們都會在自己心儀的對象面前表現最好的一面,當然我們在朋友面前也未必能百分之百率性而為,但在人多的場合,在不同的活動裏,總比兩個人獨處容易顯露真性情。

當然,情侶不一定都有共同圈子,即便有,兩個人各自也總有另外的朋友。如果雙方背景相近,朋友圈子也多數類近,例如雙方都是教師,朋友也是當老師的居多,見了面不愁沒話題。可有時候,愛情會把南轅北轍的兩個人拉在一起,兩個人相愛當然很多歧異都能包容甚至視若無睹,但伴侶的朋友對你可沒那份感情,也不一定就會愛屋及烏,所以在伴侶的朋友面前該如何表現,如何讓他們不愛上你也至少不要討厭你,其中也大有學問。筆者就曾經遇過朋友攜眷,攜來的女孩一整個晚上都板著臉,大伙兒聊天也不搭話,說話也只會在男朋友耳邊說,大家也唯有自顧自聊天不管她,當然飯局過後大家在背後如何討論那女孩可想而知。

你可能會說,做回自己就好了。我常常不大了解做回自己是該怎麼做?是要做和老朋友見面談笑風生那個自己,還是男朋友面前撒嬌那個自己?是工作場合堆起笑容交際那個自己,還是週末賴在床上懶洋洋的那個自己?這統統都是我啊。每個人都有很多面,到不同場合就帶不同的自己出來。至於見他/她的朋友該拿那一面出來?嗯…大概是大方得體不慍不火不卑不亢,會耍點幽默可又不會口若懸河,有禮自持但又不會過於腼腆要受得了別人開玩笑…不好拿捏吧 =P

 
Mika - Grace Kelly

I could be brown, I could be blue 
I could be violet sky 
I could be hurtful, I could be purple 
I could be anything you like

Thursday 20 December 2012

世界末日到了麼?

我不相信明天是世界末日,看來大多數人都不信,要不然去採購聖誕禮物怎麼會擠成這樣。

也許是成長背景的關係,我不怕世界末日,反而那其實應該是一個讓人期盼的日子,儘管我將會與爸爸媽媽殊途。

「至於那個日子、那個時刻,誰也不知道,天上的天使不知道,兒子也不知道,只有父親知道。」 ~ 馬太福音 24:36

每一次有人提到世界末日,就會不自禁想起這一節經文。畢竟有些事你學了就是一輩子的了。

Friday 14 December 2012

不在乎天長地久(二)

有些人總喜歡走在潮流的尖端,吃的用的玩的看的全都要趕時髦,彷彿越新越好,電話要追新款,有新餐廳要立刻去試,有新電影要搶先去看…

有時候我也喜歡嘗新,可是更多時候總不自覺受舊的物事吸引。

我不知道是舊物真的比較好,還是時間令事物有一種獨特的味道,才令我鍾情。因為很多我現在喜歡的舊物,對我來說其實是新接觸初相識。

例如初聽Frank Sinatra唱的l-o-v-e,幾十年前的老歌,在我而言卻是新歌。浪漫的旋律和氣氛,加上他深情又帶一點點輕佻的聲線,音樂一響起,絲絲戀愛的甜膩彷彿從揚聲器飄出來,一室縈繞,那種溫柔,立刻就把我給灌醉了。



又說回鐵達時廣告,看完新的,就想起多年前的天長地久系列,還有那句深入民心的「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在youtube找到不少經典鐵達時廣告。相比起2012年版本男主角從頭到尾絮絮不休,這個周潤發林憶蓮的版本,兩分半鐘的廣告,一向對白都沒有,可就憑著鏡頭,憑著兩人細膩的演技,把整個氣氛由新婚的甜蜜到後來戰火漫延的動盪不安都表達得淋漓盡致。差不多二十年前的作品,且看兩人自拍那一幕林憶蓮那微微一頓足的焦急模樣,再看看新廣告中男主角不肯簽約女主角的失望表情,稍一對比,高下立見。


Wednesday 12 December 2012

高科技跑步初體驗

一半因為很想運動一下,一半因為午餐吃了triple o's罪惡感大作,昨天晚上丟下法文考試不管一股勁兒跑步去。

平常跑步不喜歡帶手提電話,可是我那購自淘寶的冒牌Sony運動耳機(Worst Buy No. 2 of 2012),電池在第一次耗盡之後就再也充不回來,而跑步沒有音樂實在是不行,於是唯有把電話帶著。

電話反正帶著,忽發奇想決定一試mr. k常用的一個跑步tracking app Runkeeper,欲感受一下高科技跑步所帶來的快感。試完,感想有二。

感想一︰
每當程式中的機械人女聲為我報時報距離的時候,我都情不自禁把自己幻想成James Bond

感想二︰
我的手提電話 - 親愛的Sony Xperia S (Worst Buy No. 1 of 2012) - 原來承受不起一邊開著Runkeeper一邊播音樂,於是,播放器嚴重當機。有多嚴重?跑步半小時,大概只播了4首歌。在此我要向她致歉 - 親愛的,要你一邊開著GPS一邊播音樂實在太過份了,把你累壞了是我的不對,以後也不敢啦 (「蚊」耳仔)


結論︰
我只是一個愛吃東西人很懶卻又怕胖不得不運動的OL,既非專業跑手,亦絲毫沒有要訓練自己的意思,高科技跑步看來不太適合我,以後還是繼續裸跑(in terms of 電子產品)算了 。

報告完畢。

Tuesday 11 December 2012

易容

是日幾近素顏,自覺勇氣可嘉,特此留念 (嘿~) 

近年網絡或綜藝節目不時流出美少女自拍照,相中人妝前妝後判若兩人,不少還有「漸變圖」,一步步示範醜小鴨如何變天鵝。 

同事朋友間討論起這種易容術,除了「嘩!」同「嘩!!!」之外,最常聽到(特別是男生)的反應如下︰

「這是詐騙」

多麼嚴重的指控!她們費盡心思把自己變美,卻肯老實承認自己其實不漂亮,而且還敢對著世人卸下脂粉,以真面目示人,還一步一步仔細告訴你美妝是如何化成的,那是多麽的勇敢,多麼的坦蕩蕩,怎麼會是詐騙呢?話冇僭建其實又有僭建認有僭建又話先前冇講過冇僭建那才是詐騙,這不是。 

又,其實我是打從心底裏對她們萬分欽佩。作為女孩子,我明白有時看似簡簡單單薄施脂粉要付出的時間和心機著實不少,箇中的煩惱和負擔一般男生是一輩子都無法理解的,何況是她們竟能練就如此巧手將平平無奇甚至被批為醜的一張臉化得粉雕玉琢洋娃娃似的,當中的辛酸和努力可想而知。對我而言,看她們的分享比讀「如何賺取第一桶金」還更勵志。單是那種「只要你肯你也可以變得更漂亮」的念頭就讓人感到很鼓舞。


來自遼寧省的孫妮,網名靈鸞妮妮,人稱「畫皮姐」,以神乎其技的化妝技術及百變妝容聞名,微博粉絲逾9萬,現於淘寶網經營化妝品店。

Friday 7 December 2012

不在乎天長地久

最近Facebook上看到好幾位朋友分享鐵達時的新廣告,題為《100年之約》,說是非常感動。

故事發生在一個不知名的地方,那兒的法例只有結婚,沒有離婚,結婚的時候可以在合約寫上年期,約滿可以再續。男主角是一位婚姻合約登記員,他的工作就是為別人辦理婚姻合約。有一天,他女朋友在合約上簽了名等他表態,而他卻推說要上班落跑了。男主角幫很多新人舊人辦合約,簽個兩年三年已經很不錯了,直到老公公在合約上寫100年,那是他的第一個100年,他很感動,決定趕回去找女朋友,最後大團圓結局。

我不明白為甚麼把婚姻比成簽合同會讓人感動。以前常聽人說結婚不過是一紙婚書,這說法已經是有夠涼薄的了。可是現在,整個故事乾脆把結婚說成簽合約,竟還有人讚好,我覺得十分訝異。這就好像是說反正離婚率那麼高,不如結婚的時候想一想能愛對方多久,先定個期限,約滿了再想想要續約不要,不續就不續,婚也不必離,倒真是讓大家省心。(可笑在一邊看,一邊還聽著配樂,學友那磁性又帶鼻音的聲音在唱著「從沒有合約合同,但卻跨時空…」)

結婚,本來不就是一輩子的事嗎?重要的不是那一紙婚書,不是一張合同,而是兩個人決意要相守一輩子的承諾。真的...連去3買部iphone都要簽24個月合約,難道婚姻的承諾比這還不如嗎?如果這樣的話,結婚的誓詞是不是應該把 "till death do us part" 乾脆改成 "till the year of 2014"? 不是,如果沒有廝守終身的心願和勇氣,那就乾脆別結婚好了。

我想起《霸王別姬》裏的程蝶衣對著他師哥吼 - 少一個月,一天,一個時辰,都不算一輩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5artbI4-fo

Monday 26 November 2012

Live Slow vs Live Active

Another weekend passed.

Here're what I did all in a row today - Woke up at 11am, brewed a ginger tea, got changed and lunched out, back at 3 sth and made pancakes for a petite family tea time, spent 3 hours sorting out winter clothes, cooked dinner for myself, prepared salad for tomorrow's breakfast, swept and mopped the floor, gym at 9pm, back in 10 sth, full body scrub with coffee residue (btw the best zero-cost beauty treatment so far!), hair treatment and reader's digest at the same time, then french homework, and then here I am typing (lol)


It might sound quite hectic for a Sunday, but it's in fact a luxury to have no big appointment on a holiday and to stay home most of the day, clearing some chores and pampering myself a bit.

The thing is, I did them slowly. I took my time and did them in a slow pace.

And that's probably why I don't feel too tired now. And I find this busily enjoyable, or, enjoyably busy =P
Well, it could be the thyroid pill that I've been taking which makes me more energetic now, or less easily to feel tired (it was diagnosed that my thyroid wasn't functioning to its fullest and I had been living on a slighly lower than normal level of thyroid hormones all these years, which would result in a lack of energy or more prone to get tired.)

I have been feeling more energetic and not feeling too bad even under packed schedule. So now I know live slow or relax doesn't mean lying on bed and doing nothing. You could do a lot and yet feel relaxed, as long as you take your time and not rushing anything.

Of course, I still feel lazy all the time and tend to slack whenever I can (that's just because I was born lazy..guess I can't blame my thyroid anymore XDD)

Let's live slow and live active, at the same time.

Saturday 10 November 2012

旅行














不知不覺從蒙古回來三個多星期,到了今天才有機會好好寫一寫"日"記。

能公開寫的在Facebook的album裏已經寫了, 最當下的感受在旅程中也已經寫在日記本上了, 在這兒就不記事, 只抒情 (哈!)

這是一趟很難忘的旅程, 想想也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我就這麼一個人在蒙古過了18天

其實不是一個人啦..營裏總共有12個義工, 法國來的Nicolas和Aline, 比利時來的Jay和Sharyne, 來自北愛爾蘭74歲的Helen, 韓國的Jongeun, 五個台灣人Emily, Iris, Nirvana, Ikea和Nai-ling, 另外還有蒙古的搞手兼義工Chinnbaa和Sarah. 除了Emily, Iris和Nirvana之外, 其他人都是和我一樣一個人來的。從亞洲到歐洲, 從20歲到74歲, 一大夥人成天嘻嘻哈哈, 煮飯洗衫, 天南地北甚麼都聊, 中間也偶有不悅的時候, 也偶有火藥味, 可是很快也就過去了, 最後離別時大家都是哭得希哩嘩啦的。唯一的安慰是, 以後去這些地方就會有朋友可以依靠囉 XD 我們都知道大家的要求, 真的, 一張沙發或者是一張墊子就夠了, 睡袋大家會自備的 =)

這次旅行改變了我對旅行的想法。旅行不一定要住酒店, 不一定要高床暖枕 , 不一定要舒適安逸, 不一定要吃得好, 不一定要走遍每一個名勝景點, 不一定要有密密麻麻的行程, 甚至不一定要有旅伴。相信旅行的意義在於不同人會有不同的註釋, 至於現在的我, 認為旅行的意義是在於體驗不一樣的生活, 探索別國的文化, 並在過程中讓思緒沉澱, 重新審視自己, 認清方向。

如果說我鼓起勇氣隻身去蒙古是跨出了一步, 那麼我在旅程終結前獨自去騎三天的馬就是跨出了另一步。那一天早上, 面對旅伴的臨陣脫逃, 還有一片離愁別緒, 想起自己要和一個不懂說英文的馬伕就這樣騎著馬在草原上過三天, 說沒有想過退縮是騙人的。我差一點點, 價錢也問好了, 差一點點就把旅程改成兩天。可我最後還是憑著一點點倔強, 口袋裏放一把軍刀, 一支電筒, 一張金箔毯, 還有一條巧克力, 抬起頭, 挺起胸, 揮揮手就瀟灑的出發去了。(好啦當時那個畫面是沒有那麼瀟灑啦....其實就是淚還淌著背著鼓鼓的背包衣服穿很多然後手還提著個睡袋這樣出發的..hehee)

縱然不安縱然害怕, 就在我跳上巴士的那一刻, 我知道我的決定是對的。我知道如果放棄的話我一定會後悔。我慶幸我沒有。我學會了要認清自己想做的事, 不要受別人影響而忘了自己的目標, 而且認清了就要克服恐懼, 不要害怕自己一個人。問問自己, 到底是繼續比較不會後悔, 還是放棄比較不會後悔, 答案通常都是顯而易見的。

回到香港, 慢慢又再回復到那種營營役役, 上班下班的生活。我很想念在大草原上馳騁疾奔的感覺, 很想念一望無際的壯麗山川, 很想念零下十幾度瑟縮著欣賞漫天繁星, 很想念大雪中馬兒迎著風緩緩地往前走的淒美。我是回來了, 可是我的心走得更遠了, 我比從前甚麼時候都更清晰知道自己想再多去走走看看。世界很大, 風景很美, 青春很短暫, 我想要再多走走看看。

我就是在這樣壯麗的景色中騎了三天的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