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shmallow puff: 不在乎天長地久

Friday 7 December 2012

不在乎天長地久

最近Facebook上看到好幾位朋友分享鐵達時的新廣告,題為《100年之約》,說是非常感動。

故事發生在一個不知名的地方,那兒的法例只有結婚,沒有離婚,結婚的時候可以在合約寫上年期,約滿可以再續。男主角是一位婚姻合約登記員,他的工作就是為別人辦理婚姻合約。有一天,他女朋友在合約上簽了名等他表態,而他卻推說要上班落跑了。男主角幫很多新人舊人辦合約,簽個兩年三年已經很不錯了,直到老公公在合約上寫100年,那是他的第一個100年,他很感動,決定趕回去找女朋友,最後大團圓結局。

我不明白為甚麼把婚姻比成簽合同會讓人感動。以前常聽人說結婚不過是一紙婚書,這說法已經是有夠涼薄的了。可是現在,整個故事乾脆把結婚說成簽合約,竟還有人讚好,我覺得十分訝異。這就好像是說反正離婚率那麼高,不如結婚的時候想一想能愛對方多久,先定個期限,約滿了再想想要續約不要,不續就不續,婚也不必離,倒真是讓大家省心。(可笑在一邊看,一邊還聽著配樂,學友那磁性又帶鼻音的聲音在唱著「從沒有合約合同,但卻跨時空…」)

結婚,本來不就是一輩子的事嗎?重要的不是那一紙婚書,不是一張合同,而是兩個人決意要相守一輩子的承諾。真的...連去3買部iphone都要簽24個月合約,難道婚姻的承諾比這還不如嗎?如果這樣的話,結婚的誓詞是不是應該把 "till death do us part" 乾脆改成 "till the year of 2014"? 不是,如果沒有廝守終身的心願和勇氣,那就乾脆別結婚好了。

我想起《霸王別姬》裏的程蝶衣對著他師哥吼 - 少一個月,一天,一個時辰,都不算一輩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5artbI4-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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