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shmallow puff

Friday, 29 March 2013

香水

有沒有這樣的經驗

香水好幾瓶, 每天卻只用同一瓶

有些味道從前喜歡

現在不怎麼喜歡了

有一天, 出門的時候

望著那三數瓶並列的香水

你拿起塵封的那支

輕輕一噴

然後一整天, 就嗅著自己不一樣的味道

就像在重新認識自己

心裏卻想

還是常用那支最好

明天起還是只用它好了

Tuesday, 19 February 2013

Homemade Rosewater

上星期四是情人節, 那天蜜運中的有情人均忙不迭發放甜到漏的溫馨照片和愛的宣言, 男生們乘機送花示愛, 一時間facebook幾乎變成一片花海。

佳節過後, 甜蜜依舊, 但再美的花都終有凋謝的時候。看著雖不美, 但餘香猶在, 要是把花隨手丟進垃圾筒實在可惜。其實只要花一點點時間, 就可以把這份摯愛送給你的心思再好好發揮一下。

情人節最受歡迎的花非玫瑰莫屬。除了象徵著美麗和愛情之外, 玫瑰其實是護膚佳品。玫瑰水能鎮靜皮膚、抗紅又保濕,適合敏感肌膚使用。最神奇的是玫瑰的天然成份同時亦有抗菌和控油功效,所以也是生暗瘡/皮膚發炎時的好幫手。

所以嘛…自己動手做一瓶玫瑰水吧^^




1. 準備一個乾淨的玻璃樽, 挑些乾掉了的玫瑰

2. 摘下花瓣, 放入一個有蓋又耐熱的器皿裏, 用蒸餾水清洗一下花瓣, 再加滾水, 剛剛能蓋過花瓣就好了。加蓋, 放30-40分鐘。











3. 浸泡過的玫瑰會像這樣褪色。隔走花瓣不要, 剩下來的就是無添加的天然玫瑰水喇 =)













Finished



4. 入樽, 大功告成~!


玫瑰水可以用來做toner, 直接噴在面上可以做妝前保濕 / after sun, 亦可以用來浸開面膜紙, 或者底妝前用來沾濕粉底掃/粉底撲, 令底妝更貼服。如果怕玫瑰上有農藥洗不掉不想用在臉上, 也可以考慮用來做body mist, 洗完澡之後噴在身上保濕, 甚至可以當hair spray修護髮尾。不過因為homemade沒有防腐, 放雪櫃只可放10-12天哦~











至於餘下的就整理一下再放著好了^^


Sunday, 17 February 2013

簡單而隆重

對於在香港常見的婚禮流程, 我有一萬個為甚麼想問。

我不敢把它叫做「港式婚禮」。也許是有個名堂比較好攻擊, 近年已經太多常見的情況被人套上一個「港」字卻又不給下一個明確定義, 然後就用那名堂一竹篙打一船人, 例如「港女」、「港男」、「港孩」等。

回正題, 十萬個為甚麼之婚禮篇。

為甚麼新郎接新娘要食榴槤wasabi朱古力加辣椒醬? 為甚麼當姊妹的開個門要逗利是? 為甚麼好好的大喜日子兄弟們和姊妹們要對壘講數? 為甚麼要有backdrop? 為甚麼backdrop要有hello kitty? 為甚麼要有飛天馬車和100呎水晶catwalk天橋? 為甚麼律師證婚要講爛gag搞「氣氛」? 為甚麼人家在山盟海誓座上的就不能靜一靜? 為甚麼結婚的一晚要換幾套衫,而做客的可以穿牛仔褲? 為甚麼要有MC? 為甚麼MC要請羅君佐? (true story)

我承認, 有時候我實在有點莫名的憤世, 以至對於很多幾近公式的婚禮流程和setting, 我感到無比厭惡。

前幾天我在facebook上看到一個同學的照片 - 照片中的他在婚姻註冊處外, 旁邊的新娘子一身白色的小禮服, 拿著一束鮮花, 笑得很甜。從照片的留言得知, 他的朋友們大都是這樣才得知他的婚訊(包括我在內), 一眾同學發短訊給他祝賀, 他說一切從簡, 低調的辦。我看著他們的照片, 覺得很溫馨, 他們眉梢眼底都流露著一股醉人的喜悅, 難得身邊有人不同流俗, 我心裏很歡喜。這樣簡單而隆重, 實在比起那些鋪張卻不莊重的婚禮要好得多。

另一個朋友幾個月前剛結婚, 我們大夥兒乘著新年到他們家去鬧一鬧。那時候我去了蒙古沒有出席他們的婚禮, 一直覺得很可惜, 所以晚上他們提議一起看婚禮的錄影, 我第一個說好。他們的婚禮就是上面講的在香港常見的那種 - 早上接新娘, 有蝦醬月餅侍候, 新郎讀一篇愛的宣言方能接得美人歸, 晚上擺喜宴, 40席的賓客一起看成長片段, 新人進場, 律師證婚, 簽字時杯碟碰撞的聲音乒乒乓乓的此起彼落, 新人換禮服再進場, 敬酒, 新人再換禮服, 送客。

雖然如此, 我看到他們互望的眼神, 聽到他們宣誓時激動得發抖的聲音, 我還是覺得很感動, 也傻氣的陪錄像中的他們一起掉眼淚。我想, 那是因為我認識他們, 確確實實的感受到他們的愛。然後我發現, 他們的婚禮怎樣不重要, 最重要的, 還是他們找到了彼此。

忽然之間, 那些奇怪的婚禮流程好像不那麼叫我皺眉, 畢竟呀, 結婚嘛, 嫁(娶)對了人才是最重要, 其他的, 高興就好。


謹祝兩對新人白頭到老,舉案齊眉,鸞鳳和鳴,鶼鰈情深。


Sunday, 6 January 2013

失眠夜隨談

凌晨三時半,睡不著

應該是這兩天睡太多吧

失眠,總會想起這首不知道是詩還是詞,小時候媽媽教我唸的:

深院靜,小庭空
斷續寒砧斷續風
無奈夜長人不寐
數聲和月到簾櫳


好,剛查了一下,原來這是李後主的詞 (題外話google及smartphone果然還真是改變了世界…像我剛才人還一直懶懶的躺著手肘都沒抬一下就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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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午飯過後,我翻箱倒籠找來兩本從中學時代留下來的英文文法書,要借人。 媽媽看著,便跟我閒聊起來。她說我小時候從不用他們逼著讀書,學校獎的書券自己跑去買字典買文法書,暑假還自己走去工聯會唸拼音。我說我是遺傳了她,每次看電視看電影字幕裏有錯字別字就非得要揪出來才安心。誰知道這從小學開始的習慣,竟已變成了本能似的,而且看起來雖然有點無謂,現在卻成了我謀生技能之一(!)

真的…一點沒誇張,當公關除了要動筆寫,更多時候是要動筆改,改別人寫的,甚至改上司寫的。我覺得,寫得好不好通常都蠻主觀的,而且好或不好一般都是老闆們說了算,我這樣small potato一顆意見不重要,反而不能錯才是最重要。這麼大一家公司發出去的東西還錯字別字,你說這成何體統!(雖然這樣有失體統的例子俯拾皆是…)

與其說是遺傳,倒不如說是身教。說是身教比說是訓練適合,因為我媽是那種永遠大不透,快五十歲還是沒半點恬靜成熟,待人處事總是少根筋的人(衷心希望她沒在看這blog@@),所以她壓根兒就沒想過要怎麼訓練我,只是剛好她也對語文有興趣,有堅持,而且覺得挑別人的錯處很好玩,很有成功感,於是就鬧著我一起玩。久而久之,就養成我一看到字用不對就覺得礙眼的習慣來,也養成了我對文字的一份執著。

執著很重要。要能找出錯字別字,首先你自己要記得哪個才是正字。這就得下一番苦功了。除了平常多留意多用心記之外,還要不怕麻煩,看到不懂的就去查,查過又忘了的就再查。直到現在,我們一家人有時候看電視看到艱深的字想知道怎麼讀怎麼解,又或是有時候爭辯起來一個字怎麼用才對,解決辦法仍是:猜輸嗰個去查字典。

近年網絡上很流行利申,我也趕一下潮流。利申:我家並不是甚麼書香世家,媽媽只是中學畢業,爸爸更是十五歲便進社會打工養家,筆者也只是在香港土生土長,二流中學混了七年後擠進了二流大學畢業的平凡OL。我們都沒有淵博的知識,有的只是一份執著。

跟媽媽聊著聊著,我說謝謝她從小到大一本補充練習都沒買過給我,也一次也沒有把我送去甚麼補習班。也許我對語文的興趣一半是遺傳來的,一半是跟她玩玩鬧鬧玩出來的。(我承認我到現在還是覺得proofreading好好玩 @@)

有了興趣,小朋友就會想多學一點,當他學多了一點,比同齡小朋友自然優勝一點點,那就帶來一點點驕傲和成功感,然後這份滿足感會推使他們繼續努力,再多學一點點,再一點點。興趣,是父母們買一貨櫃的補充練習把小朋友砸死都逼不來的。(如果你曾經替人補習你會了解一貨櫃絕對不是誇張法)

說實在的,你根本沒可能令小朋友完全明白讀書叻語文叻有多麽有用多麽重要。像我也是到了大學最後一年才回想起來,終於了解到自己的A-level其實是靠語文比別人稍稍好一點點才讓我能勉勉強強拉扯進了大學,你說7,8歲的時候怎會明白?說穿了那時的我只是覺得好玩,作文貼堂好勁,同埋英文叻過同學好型,僅此而已。

所以,與其要小朋友"feel the need",倒不如先讓他們"feel good"。

Wednesday, 2 January 2013

夢想

夢想在心裏蘊釀、發酵、壯大,直至好像快要從胸口裏炸出來的感覺,讓我躁動不安而又前所未有地充滿朝氣和動力。

Saturday, 22 December 2012

見家長

在《我老婆唔夠秤》一戲中, 未夠秤的阿Sa要和伊健的朋友見面, 為了顯得成熟一點, 她把自己打扮成花樣年華的張曼玉一般, 還故意背了一大堆國際時事作話題。
兩個人走在一起,除了兩個人相處之外,某程度上也代表了兩個世界融合。除非有特別原因某一方不能見光,否則一般都會把對方介紹給自己的朋友,從而讓對方了解自己的圈子和生活,這對認識一個人有很大幫助。小時候就看過一本書,鼓勵年輕人找對象不要只管兩個人約會,反而應該從一大班朋友的活動中悄悄觀察,因為我們都會在自己心儀的對象面前表現最好的一面,當然我們在朋友面前也未必能百分之百率性而為,但在人多的場合,在不同的活動裏,總比兩個人獨處容易顯露真性情。

當然,情侶不一定都有共同圈子,即便有,兩個人各自也總有另外的朋友。如果雙方背景相近,朋友圈子也多數類近,例如雙方都是教師,朋友也是當老師的居多,見了面不愁沒話題。可有時候,愛情會把南轅北轍的兩個人拉在一起,兩個人相愛當然很多歧異都能包容甚至視若無睹,但伴侶的朋友對你可沒那份感情,也不一定就會愛屋及烏,所以在伴侶的朋友面前該如何表現,如何讓他們不愛上你也至少不要討厭你,其中也大有學問。筆者就曾經遇過朋友攜眷,攜來的女孩一整個晚上都板著臉,大伙兒聊天也不搭話,說話也只會在男朋友耳邊說,大家也唯有自顧自聊天不管她,當然飯局過後大家在背後如何討論那女孩可想而知。

你可能會說,做回自己就好了。我常常不大了解做回自己是該怎麼做?是要做和老朋友見面談笑風生那個自己,還是男朋友面前撒嬌那個自己?是工作場合堆起笑容交際那個自己,還是週末賴在床上懶洋洋的那個自己?這統統都是我啊。每個人都有很多面,到不同場合就帶不同的自己出來。至於見他/她的朋友該拿那一面出來?嗯…大概是大方得體不慍不火不卑不亢,會耍點幽默可又不會口若懸河,有禮自持但又不會過於腼腆要受得了別人開玩笑…不好拿捏吧 =P

 
Mika - Grace Kelly

I could be brown, I could be blue 
I could be violet sky 
I could be hurtful, I could be purple 
I could be anything you like

Thursday, 20 December 2012

世界末日到了麼?

我不相信明天是世界末日,看來大多數人都不信,要不然去採購聖誕禮物怎麼會擠成這樣。

也許是成長背景的關係,我不怕世界末日,反而那其實應該是一個讓人期盼的日子,儘管我將會與爸爸媽媽殊途。

「至於那個日子、那個時刻,誰也不知道,天上的天使不知道,兒子也不知道,只有父親知道。」 ~ 馬太福音 24:36

每一次有人提到世界末日,就會不自禁想起這一節經文。畢竟有些事你學了就是一輩子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