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shmallow puff

Sunday, 6 January 2013

失眠夜隨談

凌晨三時半,睡不著

應該是這兩天睡太多吧

失眠,總會想起這首不知道是詩還是詞,小時候媽媽教我唸的:

深院靜,小庭空
斷續寒砧斷續風
無奈夜長人不寐
數聲和月到簾櫳


好,剛查了一下,原來這是李後主的詞 (題外話google及smartphone果然還真是改變了世界…像我剛才人還一直懶懶的躺著手肘都沒抬一下就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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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午飯過後,我翻箱倒籠找來兩本從中學時代留下來的英文文法書,要借人。 媽媽看著,便跟我閒聊起來。她說我小時候從不用他們逼著讀書,學校獎的書券自己跑去買字典買文法書,暑假還自己走去工聯會唸拼音。我說我是遺傳了她,每次看電視看電影字幕裏有錯字別字就非得要揪出來才安心。誰知道這從小學開始的習慣,竟已變成了本能似的,而且看起來雖然有點無謂,現在卻成了我謀生技能之一(!)

真的…一點沒誇張,當公關除了要動筆寫,更多時候是要動筆改,改別人寫的,甚至改上司寫的。我覺得,寫得好不好通常都蠻主觀的,而且好或不好一般都是老闆們說了算,我這樣small potato一顆意見不重要,反而不能錯才是最重要。這麼大一家公司發出去的東西還錯字別字,你說這成何體統!(雖然這樣有失體統的例子俯拾皆是…)

與其說是遺傳,倒不如說是身教。說是身教比說是訓練適合,因為我媽是那種永遠大不透,快五十歲還是沒半點恬靜成熟,待人處事總是少根筋的人(衷心希望她沒在看這blog@@),所以她壓根兒就沒想過要怎麼訓練我,只是剛好她也對語文有興趣,有堅持,而且覺得挑別人的錯處很好玩,很有成功感,於是就鬧著我一起玩。久而久之,就養成我一看到字用不對就覺得礙眼的習慣來,也養成了我對文字的一份執著。

執著很重要。要能找出錯字別字,首先你自己要記得哪個才是正字。這就得下一番苦功了。除了平常多留意多用心記之外,還要不怕麻煩,看到不懂的就去查,查過又忘了的就再查。直到現在,我們一家人有時候看電視看到艱深的字想知道怎麼讀怎麼解,又或是有時候爭辯起來一個字怎麼用才對,解決辦法仍是:猜輸嗰個去查字典。

近年網絡上很流行利申,我也趕一下潮流。利申:我家並不是甚麼書香世家,媽媽只是中學畢業,爸爸更是十五歲便進社會打工養家,筆者也只是在香港土生土長,二流中學混了七年後擠進了二流大學畢業的平凡OL。我們都沒有淵博的知識,有的只是一份執著。

跟媽媽聊著聊著,我說謝謝她從小到大一本補充練習都沒買過給我,也一次也沒有把我送去甚麼補習班。也許我對語文的興趣一半是遺傳來的,一半是跟她玩玩鬧鬧玩出來的。(我承認我到現在還是覺得proofreading好好玩 @@)

有了興趣,小朋友就會想多學一點,當他學多了一點,比同齡小朋友自然優勝一點點,那就帶來一點點驕傲和成功感,然後這份滿足感會推使他們繼續努力,再多學一點點,再一點點。興趣,是父母們買一貨櫃的補充練習把小朋友砸死都逼不來的。(如果你曾經替人補習你會了解一貨櫃絕對不是誇張法)

說實在的,你根本沒可能令小朋友完全明白讀書叻語文叻有多麽有用多麽重要。像我也是到了大學最後一年才回想起來,終於了解到自己的A-level其實是靠語文比別人稍稍好一點點才讓我能勉勉強強拉扯進了大學,你說7,8歲的時候怎會明白?說穿了那時的我只是覺得好玩,作文貼堂好勁,同埋英文叻過同學好型,僅此而已。

所以,與其要小朋友"feel the need",倒不如先讓他們"feel good"。

Wednesday, 2 January 2013

夢想

夢想在心裏蘊釀、發酵、壯大,直至好像快要從胸口裏炸出來的感覺,讓我躁動不安而又前所未有地充滿朝氣和動力。

Saturday, 22 December 2012

見家長

在《我老婆唔夠秤》一戲中, 未夠秤的阿Sa要和伊健的朋友見面, 為了顯得成熟一點, 她把自己打扮成花樣年華的張曼玉一般, 還故意背了一大堆國際時事作話題。
兩個人走在一起,除了兩個人相處之外,某程度上也代表了兩個世界融合。除非有特別原因某一方不能見光,否則一般都會把對方介紹給自己的朋友,從而讓對方了解自己的圈子和生活,這對認識一個人有很大幫助。小時候就看過一本書,鼓勵年輕人找對象不要只管兩個人約會,反而應該從一大班朋友的活動中悄悄觀察,因為我們都會在自己心儀的對象面前表現最好的一面,當然我們在朋友面前也未必能百分之百率性而為,但在人多的場合,在不同的活動裏,總比兩個人獨處容易顯露真性情。

當然,情侶不一定都有共同圈子,即便有,兩個人各自也總有另外的朋友。如果雙方背景相近,朋友圈子也多數類近,例如雙方都是教師,朋友也是當老師的居多,見了面不愁沒話題。可有時候,愛情會把南轅北轍的兩個人拉在一起,兩個人相愛當然很多歧異都能包容甚至視若無睹,但伴侶的朋友對你可沒那份感情,也不一定就會愛屋及烏,所以在伴侶的朋友面前該如何表現,如何讓他們不愛上你也至少不要討厭你,其中也大有學問。筆者就曾經遇過朋友攜眷,攜來的女孩一整個晚上都板著臉,大伙兒聊天也不搭話,說話也只會在男朋友耳邊說,大家也唯有自顧自聊天不管她,當然飯局過後大家在背後如何討論那女孩可想而知。

你可能會說,做回自己就好了。我常常不大了解做回自己是該怎麼做?是要做和老朋友見面談笑風生那個自己,還是男朋友面前撒嬌那個自己?是工作場合堆起笑容交際那個自己,還是週末賴在床上懶洋洋的那個自己?這統統都是我啊。每個人都有很多面,到不同場合就帶不同的自己出來。至於見他/她的朋友該拿那一面出來?嗯…大概是大方得體不慍不火不卑不亢,會耍點幽默可又不會口若懸河,有禮自持但又不會過於腼腆要受得了別人開玩笑…不好拿捏吧 =P

 
Mika - Grace Kelly

I could be brown, I could be blue 
I could be violet sky 
I could be hurtful, I could be purple 
I could be anything you like

Thursday, 20 December 2012

世界末日到了麼?

我不相信明天是世界末日,看來大多數人都不信,要不然去採購聖誕禮物怎麼會擠成這樣。

也許是成長背景的關係,我不怕世界末日,反而那其實應該是一個讓人期盼的日子,儘管我將會與爸爸媽媽殊途。

「至於那個日子、那個時刻,誰也不知道,天上的天使不知道,兒子也不知道,只有父親知道。」 ~ 馬太福音 24:36

每一次有人提到世界末日,就會不自禁想起這一節經文。畢竟有些事你學了就是一輩子的了。

Friday, 14 December 2012

不在乎天長地久(二)

有些人總喜歡走在潮流的尖端,吃的用的玩的看的全都要趕時髦,彷彿越新越好,電話要追新款,有新餐廳要立刻去試,有新電影要搶先去看…

有時候我也喜歡嘗新,可是更多時候總不自覺受舊的物事吸引。

我不知道是舊物真的比較好,還是時間令事物有一種獨特的味道,才令我鍾情。因為很多我現在喜歡的舊物,對我來說其實是新接觸初相識。

例如初聽Frank Sinatra唱的l-o-v-e,幾十年前的老歌,在我而言卻是新歌。浪漫的旋律和氣氛,加上他深情又帶一點點輕佻的聲線,音樂一響起,絲絲戀愛的甜膩彷彿從揚聲器飄出來,一室縈繞,那種溫柔,立刻就把我給灌醉了。



又說回鐵達時廣告,看完新的,就想起多年前的天長地久系列,還有那句深入民心的「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在youtube找到不少經典鐵達時廣告。相比起2012年版本男主角從頭到尾絮絮不休,這個周潤發林憶蓮的版本,兩分半鐘的廣告,一向對白都沒有,可就憑著鏡頭,憑著兩人細膩的演技,把整個氣氛由新婚的甜蜜到後來戰火漫延的動盪不安都表達得淋漓盡致。差不多二十年前的作品,且看兩人自拍那一幕林憶蓮那微微一頓足的焦急模樣,再看看新廣告中男主角不肯簽約女主角的失望表情,稍一對比,高下立見。


Wednesday, 12 December 2012

高科技跑步初體驗

一半因為很想運動一下,一半因為午餐吃了triple o's罪惡感大作,昨天晚上丟下法文考試不管一股勁兒跑步去。

平常跑步不喜歡帶手提電話,可是我那購自淘寶的冒牌Sony運動耳機(Worst Buy No. 2 of 2012),電池在第一次耗盡之後就再也充不回來,而跑步沒有音樂實在是不行,於是唯有把電話帶著。

電話反正帶著,忽發奇想決定一試mr. k常用的一個跑步tracking app Runkeeper,欲感受一下高科技跑步所帶來的快感。試完,感想有二。

感想一︰
每當程式中的機械人女聲為我報時報距離的時候,我都情不自禁把自己幻想成James Bond

感想二︰
我的手提電話 - 親愛的Sony Xperia S (Worst Buy No. 1 of 2012) - 原來承受不起一邊開著Runkeeper一邊播音樂,於是,播放器嚴重當機。有多嚴重?跑步半小時,大概只播了4首歌。在此我要向她致歉 - 親愛的,要你一邊開著GPS一邊播音樂實在太過份了,把你累壞了是我的不對,以後也不敢啦 (「蚊」耳仔)


結論︰
我只是一個愛吃東西人很懶卻又怕胖不得不運動的OL,既非專業跑手,亦絲毫沒有要訓練自己的意思,高科技跑步看來不太適合我,以後還是繼續裸跑(in terms of 電子產品)算了 。

報告完畢。

Tuesday, 11 December 2012

易容

是日幾近素顏,自覺勇氣可嘉,特此留念 (嘿~) 

近年網絡或綜藝節目不時流出美少女自拍照,相中人妝前妝後判若兩人,不少還有「漸變圖」,一步步示範醜小鴨如何變天鵝。 

同事朋友間討論起這種易容術,除了「嘩!」同「嘩!!!」之外,最常聽到(特別是男生)的反應如下︰

「這是詐騙」

多麼嚴重的指控!她們費盡心思把自己變美,卻肯老實承認自己其實不漂亮,而且還敢對著世人卸下脂粉,以真面目示人,還一步一步仔細告訴你美妝是如何化成的,那是多麽的勇敢,多麼的坦蕩蕩,怎麼會是詐騙呢?話冇僭建其實又有僭建認有僭建又話先前冇講過冇僭建那才是詐騙,這不是。 

又,其實我是打從心底裏對她們萬分欽佩。作為女孩子,我明白有時看似簡簡單單薄施脂粉要付出的時間和心機著實不少,箇中的煩惱和負擔一般男生是一輩子都無法理解的,何況是她們竟能練就如此巧手將平平無奇甚至被批為醜的一張臉化得粉雕玉琢洋娃娃似的,當中的辛酸和努力可想而知。對我而言,看她們的分享比讀「如何賺取第一桶金」還更勵志。單是那種「只要你肯你也可以變得更漂亮」的念頭就讓人感到很鼓舞。


來自遼寧省的孫妮,網名靈鸞妮妮,人稱「畫皮姐」,以神乎其技的化妝技術及百變妝容聞名,微博粉絲逾9萬,現於淘寶網經營化妝品店。